11月1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发文对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活动做出风险提示称,近期,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和协会监测,发现通过各类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多种金融产品杠杆交易的活动增多,其中存在较大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
协会提示,境内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从事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含跨境),以及境外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为境内客户提供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均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参与此类交易的活动存在风险。
协会呼吁,社会公众应认清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本质,自觉抵制高收益诱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违规交易,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如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协会还要求,各类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不得为此类非法金融交易提供服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应加强自律,抵制非法金融交易行为,不为其提供服务。
此前,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专家委员会(下称互金专委会)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外汇理财”平台巡查公告中也提到,我国目前存在大量面向境内用户的互联网外汇理财平台,这类平台分为两类:一是外汇交易平台,二是以“外汇交易”为旗号进行融资分红的平台。
通过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分析发现,部分互联网外汇理财平台风险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形式为业务牌照涉嫌造假、承诺“高额收益”,交易过程不透明、涉嫌利用“传销模式”发展客户与打着“外汇交易”旗号“持续高额分红”等四种表现形式。
互金专委会表示,部分外汇理财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往往声称自己受权威机构监管,或宣称拥有授权。部分外汇理财平台对外宣称“资金安全,只赚不赔”,甚至有平台业务人员在线下宣传时承诺高额回报。这些平台不仅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更是在交易过程中“暗箱”操作、蚕食客户资金。
部分外汇平台以“互助理财”的名义,发展下线,按层级返利的方式不断吸引新投资者加入,这种模式涉嫌传销。此外,部分平台以“外汇交易”为旗号融资,进行“持续高额分红”。这类模式成立的前提是建立在“外汇交易”盈利始终大于“分红”的基础上,但由于盈利的不确定性,这类平台很可能演化成“庞氏骗局”。